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系处:
9月18日,中央文明办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》,授予53名同志“全国道德模范”称号,254名同志荣获“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”。胡锦涛、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了全国道德模范。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,深刻指出,道德的力量是国家发展、社会和谐、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,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,我们始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,大力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,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。
这次评选表彰的53名全国道德模范,其中有教师6名,学生12名。在他们身上,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,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,他们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的事迹和精神感人至深,可歌可泣。
根据陕教工宣〔2007〕15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师生实际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,现将学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党总支、各党支部结合本总支、本支部的实际,认真组织学习活动。
一、认真学习、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国道德模范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,充分认识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,用道德模范的先进感人事迹感召师生员工,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每一个师生员工,积极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,把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。
二、加强宣传,大力营造学习全国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。要以全国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和崇高品格为素材,充分运用广播、宣传橱窗、墙报、板报以及学习体会交流、党团组织活动、班会、文艺活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,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,在全院迅速掀起学道德模范、树文明风尚的热潮,推进教风、学风和校风建设。
三、注重实效,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开展。要把学习道德模范的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,与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精神结合起来,与当前正在开展的“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”活动结合起来,与我院转变办学观念、创建文明学校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,与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,切实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见贤思齐,争先创优,从我做起、从现在做起、从小事做起,把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融入到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实践中。
各党总支、各直属党支部及各级团组织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切实结合实际,组织干部职工和学生,采取宣讲模范事迹、讨论发言、演讲辩论、参观访问、社会调查、志愿服务、座谈会、报告会、观看录像影片等多种形式,把向全国道德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开展好,更好地倡导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等道德规范,形成尊老爱幼、扶贫济困、礼让宽容等和谐的人际关系,培育文明道德风尚,创建文明学校,建设和谐校园。
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
抄送:院党委委员,院领导。
中共陕西国防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7年10月31日印发
(共印45份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