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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院开展“讲文明,树新风,促和谐”活动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07-10-31 作者:党政办 字体:[ ] 已被次浏览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系处:

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“十七大”精神,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,以实际行动迎接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我院进行“文明单位”复评验收,经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,在全院开展“讲文明、树新风、促和谐”活动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党总支、各直属党支部、各处室要组织本总支、本支部、本处室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结合岗位工作和学习全国道德模范教师,把学习活动与师德建设结合起来,大力开展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活动。院团委、院学生保卫处负责指导学生辅导员、班主任,充分利用主题班会、团活动等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公民道德规范20字方针、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学生,把“讲文明、树新风、促和谐”落实到每个学生的一言一行,一举一动,从我做起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真正达到提高思想道德素质,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作用。

二、继续开展好校园文化活动。由院党委宣传处、院团委负责,各工程系协助,继续开展好第三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。要克服一切困难,创造性开展工作,用健康进步的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,营造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,塑造健康文明的美好心灵。

三、认真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。由院爱卫会负责,后勤行政管理处、物业中心、居委会等各负其责,对全院办公和居住环境进行清理整治。各处室要对办公室和工作区域进行彻底的打扫整理;各工程系、各班级要对管辖区域和所划分的清洁区域进行彻底清扫;院团委志愿者服务队要发扬过去的优良传统,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;离退办、居委会要组织家属对家属院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打扫和治理;院团委、院学生会要设立文明监督岗,制定治理措施,对乱丢垃圾、破坏环境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、批评和处理,为师生营造一个干净、整洁、美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。院文明委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,希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工作。

四、对学生中的不文明现象进行综合治理。目前,在学生中发现个别学生有不同程度的夜不归宿、赌博、“上夜机”、举止失当等不文明行为,这些行为与公民道德规范和学生身份极为不符,在学生中和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,严重影响学校声誉。为此,由学生保卫处牵头,各工程系协助,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,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对学生中的不文明现象进行综合整治,集中检查,从而形成“人人讲文明,人人守纪律,人人爱学习,人人当模范”的良好风气。

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,要在全院迅速掀起“讲文明、树新风、促和谐”的高潮,并形成制度,长期坚持,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“十七大”精神,迎接省文明委对我院“文明单位”的复评验收。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,对各组织、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。希望各党团组织和各处室(系)认真组织,积极做好各自的工作,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再创佳绩、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陕西国防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

主题词:学校  精神文明  活动  通知

  抄送:院党委委员,院领导。

中共陕西国防学院党委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07年10月31日印发

(共印45份)

陕西国防学院党政办公室@2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