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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三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07-3-28 作者:党委办公室 字体:[ ] 已被次浏览

陕国职党字〔2007〕9号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系处(室)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精神,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,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,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建设,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,学院党委决定举办第三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。
本届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校园为主线,把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等有机结合起来,寓教育于文化艺术活动之中,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、健康心理素质等协调发展。
一、文化艺术节组织机构
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,学院党委决定成立第三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。
主  任:张文斌
副主任:陈黛琴  刘少阳  刘敏涵
成  员:王建设  仝荣才  惠晓钟  吴君良  杨建伟  姚文超
        解  辉  王朱劳  郑斌栋  石户莹  杨文瑞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宣传处。
主  任:仝荣才
副主任:惠晓钟  杨建伟
二、文化艺术节主题
本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的主题是:展示青春风采,共建和谐校园。
三、文化艺术节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
本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以丰富多彩、积极向上的学术、科技、艺术、体育及娱乐活动为载体,营造学习、创新、奉献、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,主要开展以下大型系列文化艺术活动:
1.“群星璀璨”校园歌手大奖赛(机电工程系承办,院团委大学生艺术团协办)
时间:4月第一周
2.“春之韵”标准化宿舍“建家”活动(学生保卫处承办,学生会协办)
时间:4月第二周
3. “雅之赏”工艺收藏品展演赛(机械工程系承办,院团委集邮协会协办)
时间:4月第三周
4.“我与国防学院”文学作品创作大赛(宣传处、院团委承办,秦剑文学社协办)
时间:4月最后一周
5.“e时代”计算机设计大赛(电子工程系承办,院团委计算机协会协办)
时间:5月第一周
6.“爱我母语”普通话大赛(经济管理系承办)
时间:5月第二周
7.“青春风采”健美操比赛(热能化工系承办)
时间:5月第三周
8.“艺海撷英”书画、摄影作品大赛(宣传处、院团委承办,摄影协会协办)
时间:5月最后一周
本届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的比赛规程,由各承办单位在组委会指导下制定下发。
四、文化艺术节活动要求
1.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。本届“校园之春”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是我院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、丰富校园文化、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,全院统一组织,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,精心安排,积极配合,确保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。
2.广泛动员、突出重点。要结合我院实际,突出特色,注重创新,积极动员,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,力争每一位大学生都能参与到活动之中,使每一位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锻炼和提高。
3. 突出主题、多出精品。“展示青春风采,共建和谐校园”为本届艺术节的主题。各承办单位在组织艺术节活动过程中必须围绕学生成长、成才和增进校园和谐开展活动,在活动的组织中要精益求精,多出精品,并推荐精品活动参加全国、全省大学生艺术节中相应项目的比赛,力求取得名次,为学院争光。
4.加大宣传、营造氛围。各级组织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、宣传栏、校园网、展板、黑板报、横幅标语等载体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,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。
五、文化艺术节奖励
本届艺术节设优秀组织奖和单项奖。评选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和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共同聘请有关专家、教师组成项目评委会进行评定,在闭幕式上统一颁奖表彰。
 
 
二○○七年三月二十八日
 

主题词:学校  大学生  文化艺术节  通知
抄  送:陕西省委教育工委,共青团陕西省委。
        院党委委员,院领导。
陕西国防学院党委办公室        2007年3月28日印发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(共印50份)
陕西国防学院党政办公室@2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