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>规章制度

来信来访工作制度

添加时间:2006-1-1 作者:党政办 字体:[ ] 已被次浏览

学院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学院反映情况、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由学院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。信访工作是学院了解群众呼声、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。做好信访工作,对于维护学院稳定,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。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,现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《信访条例》。学院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,亲自阅示、处理重要信访问题。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认真处理来信,热情接待来访,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二、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
(一)依照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办事。
(二)深入调查研究,坚持实事求是,妥善处理问题。
(三)坚持分级负责,归口办理的原则。
(四)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,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。
(五)接待来访群众、接收群众电话、处理群众来信、处理校园网上设置的“书记信箱”的信件。
(六)接待群众来访,接收来访电话,应在党委办公室进行。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,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。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,作出妥善安排,协助做好接待工作。
四、处理群众来信由党办主任负责,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、登记、阅处。阅处的要求是:
(一)能由党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,涉及到招生、人事等方面的信件,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院系处理。
(二)对于反映学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必须高度重视,做到件件有着落;要调查核实,发现错误,尽快解决。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院领导阅示,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、记录。
(三)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,应尽量给予帮助。
(四)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办理完毕。
(五)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;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。
(六)复信应使用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便签纸,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、文字简练,打印应清晰规范,复信应加盖“学院办公室专用章”,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。
五、校园网“书记信箱”“院长信箱”处理办法
校园网“书记信箱”“院长信箱”专指从2003年3月开始在学院BBS系统上设立的,由党办院办负责处理。党办、院办要随时关注网上动态,对待严肃正式的问题,能当时回答的当时作出答复,需有关部门协调、调查的,把信件转发给该部门,并敦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。跨部门的问题或敏感性问题直接提交主管院领导作出批示。各相关部门的答复或院领导的批复反馈回院领导信箱答复组之后,答复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“书记信箱”“院长信箱”粘贴发表,以此作为学院对此问题的回复意见。对于某些无理取闹的问题,有权不予理睬;对于某些涉及私人隐私或其他不便公开讨论的问题,不必公开答复,可将回复意见转发给提问者本人。
六、凡需院领导阅批或转职能部门办理的信访件,(包括接待来访记录、电话记录、群众来信)应填写《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处理单》,呈院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院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。接到信访转办单的院内有关单位应对提出的问题,调查研究,尽快办理,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,由经办人签字后将《信访处理单》退回党办。
七、对群众反映的突发性事件、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、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,妥善处理,避免矛盾激化,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。
八、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、无理纠缠取闹、有意制造事端、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,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,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。
九、各种形式的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。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。
陕西国防学院党政办公室@2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