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国职党字〔2008〕号
关于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
暨“七一”评优工作的通知
各党总支(支部):
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,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现将二〇〇八年民主评议党员,先进党总支(支部)、先进学生党支部、优秀党员的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
(一)主要内容
评议主要围绕理想信念、党性观念、宗旨意识、遵纪守法、完成任务等方面进行。
1.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能否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学习《党章》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。
3.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,密切联系群众,廉洁奉公,遵纪守法,自觉抵制拜金主义、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。
4.能否严肃认真地按《党章》规定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履行党员义务,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,能否坚决遵守党的纪律,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。
5.能否坚持党性原则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为维护学院和师生员工利益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。
6.党员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意识如何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状况怎样,能否顾大局,有协作精神。
7.能否全面贯彻执行院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,在本职岗位上履行职责,维护大局稳定,在抗震救灾中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二)阶段、时间安排
各党总支(支部)要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础上,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分两个阶段进行评议。
1.动员、学习阶段(6月6日-6月13日):各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十七大精神、《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、科学发展观等有关内容并进行活动动员。在学习动员基础上,每个党员要依照评议内容,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自己思想、工作、作风和纪律等方面的情况,写出书面总结。
2.评议、评优阶段(6月16日-6月20日):每个党员应在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依照评议内容进行检查和总结,其他党员同志应坚持党性原则,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位党员,既肯定成绩,又指出缺点和问题,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民主评议时,党支部应对每个党员写出评议意见,划定合格或不合格格次,对不合格党员按党章有关规定妥善进行组织处理。各党总支(支部)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做好评优工作。评优工作要结合学院党建目标考核内容任务完成情况。
(三)民主评议的要求
1.各党总支(支部)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讲党性,讲原则,不回避矛盾,从团结愿望出发,讲政治,顾大局不掺杂私心杂念,以达到统一思想,团结同志的目的。
2.各党总支(支部)要切实组织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,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,注重学习效果,防止走过场。
二、“评优”工作
(一)评选条件
1.先进党总支(支部)条件
(1)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各项决定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十七大精神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,增强先进性意识。
(2)注重加强党总支、党支部的自身建设,总支、支部班子政治坚定、团结协调、求真务实,清正廉洁;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严格执行学院党政的各项决议,坚持总支、支部制度建设,组织活动开展的好。
(3)重视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工作,能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;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教育,组织发展工作突出;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各项工作成绩显著。
(4)在维护学院稳定、安全、抗震救灾献爱心和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等活动中,组织党员积极参与,发挥党总支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成绩显著。
(5)能积极支持工会、共青团工作,认真组织本总支、支部党员和群众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。
2.先进学生党支部条件
(1)认真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学院党组织的决定,围绕工程系及总支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,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团结核心作用,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(2)支部组织健全,工作制度健全,能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;党组织生活效果好、质量高;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。
(3)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工作。发展党员工作成绩显著,严格按照程序,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。
(4)支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在参加政治活动,搞好专业学习,注重品德修养,遵守校规校纪,团结同学,承担社会工作,开展公益服务,投身校风建设等方面表率作用突出。
(5)与工程系学生分会、班委会、团支部等学生组织联系密切,积极指导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。
3.优秀党员条件
(1)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能认真学习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(2) 在本职岗位上,求真务实,乐于奉献,业务能力强,全年无任何教学、生产事故和违纪行为。
学生党员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在学院各种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(3)在维护学院稳定、安全和抗震救灾等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(4)党性强,作风正,模范履行党员义务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,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(5)顾全大局,团结、帮助同志,能较好地完成学院、系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;全年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次数不能少于应参加活动次数的五分之四。
(二)评选名额
各党总支(支部)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党员,院党委在全院组织联评,评选出3个先进党总支(支部),1个先进学生党支部。学院党委将对4个先进党组织、28名优秀党员进行表彰。评选名额依据各单位党员数量和党建工作实际,兼顾全面平衡的原则(具体评选名额见附表1)。
(三)评选办法
先进党总支(支部)、先进学生党支部、优秀党员的评选,采取自上而下、上下结合的方式,逐级推荐评选,推荐对象在认真考察,党组织集体研究的基础上产生。
(四)评选要求
1.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将一年来的工作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总结,并通报有关情况。
2.各党组织的评选工作,要坚持客观公正,防止弄虚作假,与单位的量化考核相结合。
3.各党组织的个人评选,要坚持标准,注重工作实绩与群众公认,与党内组织生活、业务学习、日常工作等挂钩。
五、报送材料
各党总支(支部)将推荐评选结果和推荐对象事迹材料(1000字左右)于6月23日前报组织人事处。
附件:
1.先进党总支(支部)、先进学生党支部、优秀党员表彰评选名额表;
2.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;
3.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。
二○○八年六月六日
抄送:院党委委员,院领导。
各系处(科室)。
陕西国防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8年6月6日印发
(共印45份)